某个小骗子比想象中还要黏人——秦殊意识到这个事实是在第二天早上。
他像往常一样起床、洗漱、出门,却发现寝室门外多了道熟悉的身影,穿着图案繁复的白色短袖,一头金发显然被精心打理过,看起来比平时更蓬松些。
秦殊怔了半秒,随后平静地接受现实,走上前去打了个招呼。
回答他的是一个夸张的拥抱,少年人体温微热,对他这样四肢偏冷的人来说很是熨帖。秦殊稳妥接住他,哄小孩子似的抚了抚他后背,觉出异样,便问:“你的书呢?”
林芜还黏在他身上,话音隔着一层布料传出来,闷闷的:“拿去占座了,哥,你还是喜欢坐第三排靠窗的位置,对吧?”
提前一个小时跑去教学楼占座,再回到这里等他,怪不得体温有些高。
秦殊失笑,想说自己的专业竞争是大一些,但也还没到需要这么早占座的程度,何况教室不大,坐哪里都是一样的——想了想又觉得不该泼冷水,便如他所愿,摸了摸他蓬松的头发以示表扬:“嗯,辛苦你了……吃过早饭了吗?”
“没有,等你带我去,”林芜这才肯从他身上下来,退开两步,看着他问,“哥,我好不容易才把所有课都选成和你同一幢楼,时间正好错开,能去你们教室蹭课么?”
“你一个学外语的,蹭什么金融课,”秦殊这么说着,倒也不拒绝他,只是理性分析道,“大一本来就忙,大大小小的活动和讲座排了不少,你的专业课也多,有那时间不如做些正事。”
林芜却只捕捉到了另一个不相干的重点,狐狸似的眯起眼角:“你看过我的课表了?”
秦殊带着他向电梯走去,闻言坦然承认:“嗯,找一个外院的学弟了解了些——我们学校还是以学习为主,看重绩点,虽说有很多面向大一的新事物,但还是该分清主次,我那个学弟大一时候参加了三个组织两个社团,成绩落下不少,现在很后悔。”
说罢觉得有些歧义,又补充道:“当然,我知道你很聪明,想兼顾也无不可能,只是别太累了。”
时间尚早,电梯里没什么人,林芜贴着他偎在角落里,觉得他对自己有些误解,便懒懒地举起一只手,以示自白:“哥,我对培养计划外的所有活动都不感兴趣。”
秦殊讶异:“你不是喜欢交朋友么?”
“两码事,我喜欢好看的人,但更喜欢你,”他望着缓缓下降的电梯层数,笑着说,“有你在身边,我就不看别人了。”
同样的话他听过很多次。林芜生在艺术世家,尽管小时候父母关照甚少,但家里的陈设也好物件也罢,多少还是影响了他的观念——多数时候秦殊无法理解他所谓的美学,也很少干涉,只是尽到为人兄长的责任,在三观尚且模糊时候提醒小孩礼貌与道德先于爱好,哪怕“喜欢好看的人,想一直看着他”,也要在征得对方允许的情况下,并且不让别人感到困扰,最好成为朋友,免得受人指责。
他不确定后来对方广交朋友的性格有几分源于那番叮嘱,只知道林芜听他的话,确实很少令人困扰——会感到困扰的人大概只有他一个,毕竟林芜待旁人总是礼貌且贴心,那一点儿窥视欲也会被自然而然地理解为朋友间的玩笑,无伤大雅,在他面前却从不克制,直白得近于怪异。
秦殊在心底里叹了口气,同样不知第几次如是回答:“大千世界,多出去看看别人,就会觉得我也不过如此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视线低垂,眼皮薄而下撇,睫毛间沾了一点暖黄的光,将灯色搅得细碎,又落进墨色的眼里,无端显得桃花在目——林芜的目光自他睫间扫到鼻梁,又贪恋地缓缓下移,勾勒过那分明好看的侧颜轮廓,想起小时候偶然读到的一句古辞来。
濯濯如春月柳。
“小苏哥哥,”他抬手掠过秦殊整齐的发尾,捻起一缕,缱绻地别至耳后,轻声道,“我不是十年前的小孩子了。”
他想起若干年前写给对方的情书——混在几封别人的情书里,借由转交的名义送到了秦殊手上,却也石沉大海——最末的一句写着,他见过很多人。
——“我见过很多人,但依旧觉得你最好看。他们是雾霭中的森林,而你是林间月。”
电梯将至一楼,门豁然而开,秦殊平静地看他一眼,情绪温和,滴水不漏:“我始终觉得你还小。”
-
早起一个小时的好处在于,食堂空荡无需排队,可以不急不躁地吃一顿早餐。
这其实并不在秦殊的计划范畴内,他会这么早出门只是因为院里一位老教授作息不同寻常,通常只在学生门禁之后上课之前“出没”,短信不回电话不接,偏偏校会有些工作不得不同他当面商量,找了几天没找到人,他才不得不早起碰碰运气。
但计划总赶不上变化,开门捡到个小麻烦,去教务楼的打算也就自然而然搁置了。
他把筷子和汤勺递给林芜,看着对方面前的馄饨,抬眉道:“我记得你不喜欢吃这些。”
记忆里对方从小到大都是猫舌头,小时候又一次被烫得怀疑人生,就一直不喜欢喝汤,也不喜欢汤汤水水的食物,连咖啡都只喝冰的,怕重蹈覆辙。
林芜抬眸看他一眼,语气平常:“想尝尝你平时吃什么。”
他面前分明只有一碗葱油拌面。秦殊想不通他的结论从何得出,忍不住多问了一句:“我看起来很喜欢馄饨么?”
“嗯,你室友说的。”
秦殊:……
他还是太低估这个小麻烦的行动力,小时候就能为了了解他的喜好结识他所有同学,现在长大了更擅长为人处事,又哪里会逊色当年。
林芜察觉他的内心波动,体贴地解释道:“我还没有见过他们,只是在新生群看到了,就加好友聊了几句——那个群里和你同班的人没有几个,我也没想到其中有你的室友,他以为我是暗恋你的人,不用我问就说了很多。”
“……没猜错的话,你说的那个室友,应该叫孟麒,对吧?”秦殊扶额,看着镜片蒙上薄薄一层雾气,又悄然散开,无奈道,“他是校会主席,在新生群里也不奇怪,想替我牵线很久了。”
“嗯?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单纯地为我好,”他叹了口气,在手机屏幕上划划点点,找到了某天的聊天记录,推到林芜面前,“那天他突然问我觉得食堂什么东西最好吃,我恰好在吃馄饨,就这么回复了,其实也没那么喜欢——你知道的,我几乎没有喜好。”
林芜扫了一眼,又在他说到最后一句话时抬起头,眼底罕见地没有笑意,似乎是在认真思考他的话:“那我呢?”
秦殊微怔,顿了顿才道:“你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少年立刻笑起来,却还要得寸进尺。
“我对你的感情,不能用喜好来形容,”秦殊搅开快要黏住碗底的面,语气很淡,像在陈述什么无关痛痒的事实,“你是我很重要的人。”
无人操作,手机屏幕悄无声息地暗下,周遭来往的学生渐渐多起来,交谈声不吵不闹,却偏偏掩住了他的话音,让那短短几个字如有千钧重,沉在复杂的情绪之下,令人听不分明。
林芜当然知道他的言外之意,却还是支着下巴,饶有兴趣地追问:“有多重要?”
青年垂下视线,指尖拂过碗沿,像在摘取一枚并不存在的葱花。
他说:“仅次于父母。”
林芜笑了一下,似乎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满意地收回视线,将手机推到桌子中央,继续吃那碗还有些烫的馄饨——眼底的失落一晃而过,散没在汤水荡开的涟漪倒影中。
但他不认为那是爱,彼此都心知肚明。
从某种意义上说,近来有个词很适合形容秦殊这类人,叫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他生性淡漠,对万事万物都不甚上心,像个误入人世的旁观者,依照着父母期待的模样生长,合乎绝大多数人认同且向往的优秀轨迹,唯独缺少所谓的友情或爱情,同所有人都是泛泛之交,有明确的目的性,便显得那不像社交,而更像单方面的利用。
只是旁人通常察觉不到这一点,因为他的是非观与目的性一样明确,从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性格温文尔雅,待人接物也周到,从对方身上得到什么,便会以另一种形式予以回馈,反而更像施以援手的那一方——从结果来看,和他交往总是有利无害的事。
起先林芜也被他斯文无害的表象蒙在鼓里,认定他是优秀又完美的兄长,成绩优异,情商又高,像典故里才有的光风霁月的君子,可望而不可及的皎皎明月。
直到几年前意外撞破,他才惊讶地发现,原来表面温润如玉的人,内里也同玉石一样冰冷,没有一丝温情。
然而讶异过后,涌上心头的却并非失望退却,而是近于鲜活的喜悦——原来并不是不喜欢他,而是不通感情为何物,才对他长久热烈的爱意视若无睹。
他不知道秦殊所理解的感情到底是什么,只是从对方的行为中获取了无尽底气,聪明地选择了装作无事发生,并且得寸进尺……果不其然,高中生活快要结束的时候,秦殊答应了他荒唐的请求,“在一起一个月,让你喜欢上我”。
从常理来看,他似乎失败了——一个月后秦殊留下分手信不辞而别,看起来并没有动心。
然而他心知肚明的,他早就成功了。
只是某块石头还没意识到,不,更贴切地说,是还未理解这个事实。
没关系,他可以慢慢教,一点一点地试探、挖掘甚至引诱,直到秦殊理解为止——理解爱并非只有温情和缠绵,阴暗偏执同样囊括其中,只是不为多数人所接受,有些特别……
他特别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