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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纵容

吻我 无虞 3606 2024-08-03 10:36:51

时间匆忙,只来得及去最近的食堂吃晚饭,一同走向大门时孟麒一脸的不情愿,就差把“我不吃狗粮”写在脸上,却在远远瞥见眼眶微红的闻晚时陡然变了脸色,像忘了先前自己还有话要同对方说,埋头快走几步,朝秦殊抛了一句“我跟你们一块儿去食堂”。

或许因为林芜先前的定论,秦殊看着他那副模样,总觉得眼前蒙了一层从未有过的滤镜,朦朦胧胧的暧昧,在走廊这头与那头牵起一根松垮红线,不由得放慢脚步,望着室友兼搭档落荒而逃等背影若有所思:“他以前也这样吗……”

“问我我就更不知道了,”启蒙他的丘比特轻轻笑起来,像是很喜欢他为情爱俗事认真纠结的模样,挽上他的胳膊走得快了些,跟上孟麒的步伐,佯装没察觉身后不远处少女静默的注视,“可能只是不想看见她哭过的样子吧。”

秦殊事事都胜过他,唯独在认知爱情上逊色许多——明明这一点直接危及他的终身大事,却又让他受用不已。

“先说好啊,我可不当电灯泡,”孟麒识趣地离他们一步远,拧着眉头阐明立场,“就是顺路……”

其实无所谓什么理由,刚在一起的小情侣带一个朋友吃饭再正常不过,尽管他们既不是“刚在一起”,也算不上小情侣……秦殊对此不甚敏锐,却听出他话里若有若无的尴尬,在林芜开口缓解气氛前先为他找了个妥善的理由:“一起吃吧,关于刚才的面试情况,我也有话和你说。”

孟麒一愣,抬头便对上他身边那只金毛狐狸清爽纯善的笑意,眨了眨眼,话没过脑子:“你对象不介意啊?”

“当然,”林芜就学着他的样子眨眨眼,一歪脑袋笑得人畜无害,“你们的正事要紧,我才是拖油瓶。”

孟大老实一时失语,“贤惠”二字在舌尖转了又转,还是没能说出来——他对林芜的印象经历了几个阶段,从“秦殊家那个有点儿黏人的弟弟”到“挺有才的可靠后辈”,再到“新生晚会公然表白的掰弯了我室友的小疯子”,过山车似的几经起落,现在终于开始向某些不可控的诡异方向转变了。

有外人在场,林芜倒是很乖,先前挽着秦殊胳膊的手也不知何时收敛许多,改为了隐蔽地牵住袖子,听着他哥和孟麒讨论下午招新面试的情况,也不插嘴,只是略微仰起头,看着身边人的侧脸,视线在那张合好看的嘴唇上黏连痴缠,像个看着心爱玩具入了神的小孩子。

孟麒和他走在秦殊的一左一右,自然能发现他的目光,被那痴汉似的专注吓了一跳,语气都跟着磕巴起来,还以为秦殊没有察觉,一门心思纠结该不该出言提醒——求生本能告诉他这不太合适,说不定是人家小情侣间的情趣,可另一边尽职尽责的本性又不肯善罢甘休,担心秦殊这颗端方如玉的小白菜是被什么变态盯上了,自己还没发现。

直到进食堂前要过马路,他才发现自己纯属想多了——一直耐心听他胡言乱语的秦殊突然顿住脚步,朝他做了个抱歉打断的手势,然后低头转向林芜那边,屈指敲了敲金毛狐狸的脑袋,语气平常:“看路。”

合着他一直都知道啊……老实人心情复杂,觉得自己又被塞了一嘴狗粮。

“刚才说到哪了,”秦殊没察觉他的异样,想起先前的话题来,“对了,他们部门之间争人的事,晚上面试开始之前还是提醒一句吧,都是招进校会,适合哪个部门就去哪里,让每个人发挥价值才是最重要的,也要考虑新生自己的意愿……没必要起内讧,尤其是赵欢欢,我知道她没有恶意,但性子太急,也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话题兜兜转转又回到闻晚身上,他点到为止,无论对孟麒而言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都没再继续说下去,神色平静地撩开门帘,让身边的两个人先进食堂。

“嗯,我知道。”孟麒心情一凛,又想到小姑娘红着眼眶巴巴看他的模样,后悔当时没好意思插手,烦得抓头发,“怪我,之前就发觉他们在群里说话的语气不对,本来想着别影响进度,等面试结束再一起说,没想到……出来之前我训了她两句,她说想好了请闻晚吃饭再好好道个歉,我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相较于秦殊那种所有时候对所有人、所有事都温和的一视同仁,其实孟麒才是更正常的那一个,工作时候严格得近于斯巴达,私底下又像个不善表达关心的老父亲,会替后辈揽下做不完的工作、默默背不少黑锅,对男生一边凶一边寄予厚望,对女生则有点儿微妙的大男子主义,不好意思干涉太多,也会为不小心吓着学妹暗自发愁——这样的性格从某种意义上说,适合作为领导者,作为一个团队的主心骨,唱红脸的老实人,却不适合牵扯进情爱里。

气氛就跟着沉下来,还未等秦殊出言缓和,一旁始终乖巧安静的林芜却突然开口,把将将凝结的空气一把捞回春和景明:“孟学长,刚才我突然发现,其实你认真谈论工作的样子还挺帅的。”

秦殊:?

孟麒:“真的?”

“嗯,真的,”小狐狸点点头,语气诚恳,“你今天的穿着也挺帅的,这样浅色的衣服很适合你。”

孟大老实肉眼可见地精神起来,被他夸得有点儿找不着北:“真的吗,第一次有人夸我帅……”

“是吗,昨天我还听同学说起过‘校会主席挺帅的,其实是暖男脸’之类的话呢。会不会是因为孟学长你平时太凶了,吓得大家只敢在背后偷偷夸你了呢?”——尽管原话前还有一个“如果不在副会身边”的限制条件,但语言是一门艺术,该省略的时候还是要适时省略。

“真的假的,我看起来很凶吗?”

“没有啦,面无表情的时候确实是暖男脸,或许笑起来会更明显一点——来笑一个看看……”

眼看着孟麒被他夸得飘飘然,大有越过自己凑到林芜脸上对他笑的意思,秦殊抬手揉了揉额角,突然有些后悔刚才带上这个人和他们一起吃饭了。

偏偏林芜就是这样的性格,能夸人就绝不含糊的,也看得出目的是为了缓和气氛,无可指责……

如果缓和气氛的话题不是故意为之。

所幸食堂一楼排了长队,能顺理成章地将两人拨开,分别排不同的队伍节约时间。无言忍耐片刻,在三个人走到队伍末尾的前一秒,秦殊终于忍无可忍,伸手把金毛狐狸拎到了一旁,语气如常平和,是闷雷响起前的春日暖阳:“先吃饭吧,别聊了。”

孟麒正说到兴头上,下意识绕过来想站到林芜那排,却被一个眼神生生拦住了脚步——室友两年,他还是第一次看见秦殊这样的眼神。

略微眯起眼,眼底一片冰冷,带着昭然的威胁意味。

然而下一秒眼神一错,那慑人的冰冷又恍然消失,恢复了往常的温和平静,甚至因为两厢反差,还生出些许温暖的错觉来——秦殊就这么看着他,吐出两个字:“去哪?”

话尾压着一点不甚分明的儿化音,居然有几分凶痞,让他无端联想到走夜路被人扛着棍棒拦下的画面,猛地一惊,彻底清醒过来。

“……哪也不去,”孟麒甩甩脑袋,试图摆脱脑海里荒谬的错觉——秦殊这么好脾气的人,怎么可能瞪他——一边干笑着打哈哈,“吃饭,吃饭。”

秦殊轻轻“嗯”了一声,没再管他,转头去和林芜说话——身边那种若有若无的危险感才彻底消失。

“哥?”罪魁祸首当然知道他吃醋,偏偏装出一副不明不白的无辜相来,抬手点在他眉间,像是要预防他皱眉,“怎么了?”

秦殊垂眸同他对视,试图从那片海一般澄澈的墨蓝里寻出些许破绽——然而风平浪静都是假象,澄澈之下深渊万里,他又哪里能窥探分明。

良久,他终究还是摇了摇头,纵容了这一场有万种解读方式的闹剧:“……没什么,想喝奶茶吗,或者双皮奶,这里离甜品店很近,我去给你买。”

一步错步步错,他不能“吃醋”,不能“动摇”,这不是他的权力。

不是他一个几十天后就会恢复兄长身份的、临时男友的权力。

林芜太喜欢他这样隐忍不发的神情——倒不如说他喜欢秦殊的所有神情,每张面具每副皮囊,只要出现在秦殊脸上,他就十二分喜欢。

“不用啦,你赶时间,工作结束之后再说吧。”小狐狸收回手,视线却还一寸不离地缠着他,无所谓这场博弈的输赢——他本来也不觉得秦殊会轻易承认自己吃醋,彼此都心知肚明的事情,无非蒙了一层自欺欺人的纸,纸的另一侧是万劫不复,是无可救药,是得偿所愿。

但那层窗户纸总有戳破的一天,被他的眼泪沾湿破裂,或者在某个的契机下被人撕碎……他有的是耐心等待。

-

有下午的意外在前,加上面试开始前孟麒先发制人教育了一通,晚上的面试倒是顺风顺水,再没出什么部门之间争人的幺蛾子。

除了面到林芜那组的时候,由于面试对象身份特殊,一桌子人愣是谁也没好意思发问,新生按照既定程序自我介绍完之后气氛就微妙地冷下来——被四面八方若有若无的视线包围着,秦殊万般无奈,也只能清了清嗓子,问了一天面试以来他的第一个问题。

“如果组织工作和学习相冲突,会如何平衡”,平平无奇,滴水不漏,说是替在场随便哪一个部长问的都不为过。

这也是他当晚问的最后一个问题——有人开了先河,这组面试也就微妙地顺了下去,该问的问该答的答,仿佛无事发生。

金毛狐狸表现正常,是他那种惯常的、有意收敛了存在感却还是能在一排怯场新生里引人注目的“正常”。

最后被学纪部长提醒“如果加入校学生会,为了以身作则树立良好风气,头发染这么跳脱的颜色不太妥当”,他也没有什么异议,甚至没解释自己是混血儿天生发色浅,乖乖表示过两天就染回黑发——说这话的时候没忍住看了一眼秦殊,眼底笑意一晃而过,意味深长。

面试结束后秦殊在楼梯间里找到他,接过他带来的还温热的燕麦牛奶,在他期待的眼神下尝了一口,才道:“不染黑也没关系,我和他们说一声你是混血儿就好——其实看眼睛也能看出来。”

林芜却摇摇头,凑上来喝他尝过的牛奶,笑得比三分糖甜得多:“你其实更喜欢我染黑发的样子,对吧,哥?”

秦殊不置可否,揉了揉他张扬的金发:“你染什么颜色都好看。”

“是吗,”金毛狐狸一歪脑袋,顺势攀上他的肩膀,将小情侣在楼梯间的腻味贯彻到底,“但那位学姐说的也没错,还是先染黑吧,就当是表个态,等以后原本的发色长出来再解释也不迟……周末陪我去染吧,刚好附近有个商场,我还想吃火锅……”

醉翁之意不在酒,大约连夜不归宿的理由都想好了。

秦殊失笑,看着那双眼睛却又说不出拒绝的话来,一手拿着牛奶,另一只手还要腾出来抱他,只好拍了拍他的后背,暗示小狐狸别太得寸进尺,一边温声应下来:“好。”

这样的警告当然不起作用,下一秒湿软的吻落在他耳旁,林芜就刻意放轻了声音,语气无辜又暧昧:“你对我真好……”

其实他只染过一次黑发,是在F国的时候心血来潮,没过几个月头发长长,便又折腾成了其它花里胡哨的颜色——印象里那段时间秦殊揉他头发的次数似乎多了许多,尽管他哥嘴上不说喜欢,但他依然能感觉到。

只是那种喜欢一眼能读懂,不过是对年幼弟弟乖巧模样的偏爱,与他想要的相去甚远,反而引起了青春期少年微妙的排斥心理。

现在他倒是想开了,横竖都是喜欢他,殊途同归的,换个发色让心上人高兴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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