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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悖论

吻我 无虞 2161 2024-08-03 10:36:51

下午天气晴好,又是周末,进入主园区后游客不出意料地多,几乎每个设施前都排了长队,路过时甚至能听见小朋友带着哭腔的抱怨声——所幸他们两个人来游乐场也不是为了玩,一个出于单纯的补偿心理提出约会,另一个则沉浸在彼此之间牵扯出的独特磁场里,热衷于观察对方头上过分可爱的毛绒兔子耳朵,甚至没有多余的目光能分给游乐设施本身。

但是人太多了就不能牵手——林芜看着他哥头上的兔子耳朵垂下来,软乎乎地耷拉在额前,又被秦殊捏着内里的细铁丝竖回原位,一边在心底里感叹合适,一边又怅然若失地想,就算真在一起了秦殊大概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牵他的手,何况他们现在还不算真的在一起。

于是那个被他搁置已久的、有关于撒娇合理性的问题又冒出来,神神叨叨地告诉他,刚才秦殊表现得那么温柔或许只是因为他在撒娇,用小孩子的立场去撒娇讨宠,而秦殊很擅长应付小时候的他。

但小时候他哥会露出那样深情的、仿佛同样陷入其中的神情吗——他在心里抓住一线直觉暗自反驳——那一秒秦殊看他的眼神分明不只是兄长看向宠爱的弟弟,倒更像某些亲吻分开后的瞬间,融化在潮湿空气里的温热目光,盛着晃动的深情。

他低头去看秦殊的手,看着那枚依然缠在对方无名指上的细珍珠戒圈,似乎第一次尝到暧昧期似是而非的折磨人之处,细碎片段里的甜是真的,让人看不清答案的纠结也是真的,以前他明明不在意这些,觉得两个人注定会纠缠一生,有实无名也没什么可着急,然而随着秦殊对他露出的破绽越来越多,他好像也变得越来越贪心,开始忍不住去想那个本该被紧紧锁在潘多拉魔盒里的问题。

为什么他们明明互相喜欢,也像情侣一样相处,却依然不能抹去“交往”之前的“协议”二字,还横着一道有限或无限的“三个月之期”。

他不是小孩子了,也足够了解秦殊,清楚地知道对方内心的顾虑,知道秦殊过分谨慎的坚持是出于对他的珍惜,只是想不通他哥为什么不能多相信他一点儿,相信他有步入危险的心理准备也享受危险降临的过程,不是个需要被过度保护的小孩子。

“想什么呢?”察觉他异常的沉默,秦殊温声问道。

“嗯……”他斟酌半秒,还是决定不在这时候说起煞风景的话题,就若无其事地笑了笑,指指不远处停在路旁的冰淇淋车,“在想小时候你不准我吃朗姆酒味的冰淇淋,这个规矩现在解禁了没有……”

秦殊看向他的时候似乎愣了一下,目光在他头顶的毛绒耳朵上顿了顿,就掺进几分柔软的纵容:“只要这一个味道吗?那我去买。”

“等一下,我再想想,”林芜的心思原本不在这上面,被他问了才后知后觉地转起来,一时想不出什么感兴趣的口味,索性把小时候的愿望一口气说完,“嗯……我想吃三个球的冰淇淋,那种三种味道叠在一起的,至于具体的味道——哥,那就要看你对我有多了解啦。”

即使长到成年,他们之间的某些行为习惯依然遵循着儿时的规律,比如买东西一定是秦殊去排队,让他坐在附近安全的、一眼能看见的地方等。

于是林芜在长椅上坐下来,借着游乐场不太稳定的信号刷手机,顺便回复寝室群里三个小时前冷场的话题——消息转了半天没发出去,倒是在等待的间隙里撞到一对吵架的情侣,又不得不识趣地给人让了位置,不尴不尬地退到长椅一角。

似乎是女生为两人原定的行程精心打扮、穿了短裙和高跟鞋,却被临时变卦的男朋友带来了游乐场,以至于不得不穿着高跟排长队,还因为穿着上的不便错过不少游乐设施,双方都不尽兴,说着说着就吵起来。

信号还是在一格与消失之间徘徊,他索性把手机扔回口袋,起身朝秦殊的方向走去,一边想今天的红线运似乎也不太好,不是自己走进死胡同就是撞见别人争执的瞬间。

没有别的什么事可做,直接走到秦殊身边又有插队之嫌,他只好站在一旁乖乖等着,胡思乱想些有的没的打发时间。

比如他和秦殊会不会吵架。

他的爱情观其实不见得多正常,经验更是贫瘠得可怜,百分之九十围绕秦殊自由生长,剩下的百分之十来源于身边那些凭直觉判断他是个情场老手,继而将他拉进自己的感情生活、自作主张赋予他调停者或牵线人工作的朋友。

但感情到底是别人的,他很有点到为止的分寸,也不会介入太多,多数时候只是扮演活跃气氛顺带买单的角色,顶多站在局外人的立场,参考着以往听过见过的经历给些常规建议,说来说去跳不出纸上谈兵的范畴,更不会想到自己身上,想到吵架之类再平常不过、对他而言却显得陌生的话题。

他望向不远处和店主交流的秦殊,看着推车里围着花布围裙的阿姨递上两个冰淇淋又指了指秦殊头顶的兔子发箍,惯常温润如玉的青年就好脾气地低下头,让对方看得更仔细,眼睫低垂,嘴角扬起浅淡的弧度,任谁看来都会觉得是在害羞,连他都有一瞬的恍惚,不确定是这样世俗的情绪真的出现在机器人身上,还是秦殊的面具太逼真。

大概吵不起来吧……他收回视线,延续十秒前的胡思乱想——毕竟那是秦殊,一个十几年来从未在他面前表现出一点怒意或是焦躁的人,本身就是很不符合生物本能的存在,能顺便把恋爱谈成没有争吵的童话似乎也无可厚非。

倒不如说,在他哥的世界里生气和高兴大概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都不过是一张需要在特定场合戴上、随时可以摘下来的面具,即使是生气,也不会用争吵的方式来表达,更遑论是面对他——除非哪天他心血来潮,想体验吵架是什么感觉,他哥说不定还会配合他吵一吵,算是为他量身定制的专属程序。

可就算真有那么一天,他也不见得能看着秦殊那张脸说出什么狠话——他又忍不住去看秦殊,一边在心里颇有自知之明地想。

他太喜欢秦殊了,十几年来融进本能里的喜欢,几乎养成了某种条件反射,一看到秦殊心情就会变好,视线不由自主地黏在他身上不肯挪开,就像小狗看到主人就满心欢喜,把所有犹豫不安患得患失都抛到脑后,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

抬头看到秦殊朝他走过来的时候,他心里那句“大概吵不起来吧”的疑问句就彻底变成了陈述句——因为对方看向他时自然而然变得温柔的眼神,手里任性地叠了三个球的冰淇淋,还有头上又垂下一边的毛绒兔子耳朵。

不想了,还是百年好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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