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的冬日比上京来得早些, 才将将十月半,过境的北风便犹如一柄柄寒刀,割得脸颊生疼。
薄雾冥冥, 常庭晚背着药箱从镇子上义诊回来。
“今个儿走这一路回来,可真是冻死了。”
“我的脚早都没知觉了,好想泡个暖烘烘的热水澡解个乏。”
......
与之同行的两名军医你一句我一言,喋喋不休地抱怨着边境的苦寒, 见常庭晚急急慌慌地收拾药箱,似是还要再出门的架势,疑惑问道:“小枫大夫不歇息吗?您今日也忙了一天了。”
“不了。”常庭晚头也不回地婉拒道, 他从药箱里摸出个巴掌大的小罐子, 转身就要往营帐外走,临到门口, 他忽而回眸, “伙房的厨子给咱备了热酒,你们去喝两盏暖暖身子吧。”
话毕,便头也不回地没入凛风中。
他本是约了大福酉时三刻碰面,奈何回营地的路不好走, 磨磨蹭蹭地拖到戌时才进门, 也不晓得这会儿大福还会不会等他。
他一路火急火燎地赶过去,打老远就见着在山崖下常待的地方, 有一处熟悉的身影, 走近一看果真是大福。
“几时来的?等多久了?”他忙不迭问。
大福往掌心里呼出两团白雾, 搓热了手才拉住常庭晚的手腕,扯着他坐下, “我也刚到, 伍长拉着我们闲聊呢, 没溜成...”
常庭晚不知大福其实早来了小半个时辰,闻言稍宽了些心,他将被雪水濡湿的鞋子脱下来丢到一旁,径自揉搓着被冻得发麻发胀的双脚,这俗话说“寒从脚起,冷从腿来”,人的腿脚一冷,全身皆冷。
镇子到营地的路不算短,加之前头两日刚下过雪,马车跑不动,还时时陷在泥坑里,须得一行人下来推车方能慢吞吞地前进,他几乎算是淌了一路的雪窝,这好不容易赶回来,又因着耽搁了时辰,鞋都没来得及换就跑出来了。
“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好歹换双干爽的鞋子。”大福瞧他忙活着,紧拧着眉头嗔怪道。
常庭晚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不妨事,等会儿回庵庐...”一句话没说完,他猛地怔在原地,就见面前的大福忽而半跪下,将他冰凉僵硬的脚包裹进掌心里,一下接一下,轻轻地案抚起来。
大抵觉得这法子回暖太慢,大福扯开胸前的衣带,不由分说地将他的脚塞进里衣,打算靠自己小腹的体温给他暖脚。
常庭晚下意识地往回一缩,却被大福用力地握紧,“你生得这般娇气,平日里身子磕块青紫,都得疼好几天,若是脚上生了冻疮,这冬日可就难熬了。”
这话说的字字有理,以至于大福本人都未能察觉自己此时的动作,在外人看来是多么的暧昧与亲昵。
常庭晚半仰着身子,一动也不敢动,他心绪仿若一团乱麻,缠得整个脑袋都不清醒,直至脚上漫起一阵阵暖意,他才匆忙地缩回脚,干巴巴地低声嗫嚅道:“我、我不冷了。”
似是为了掩饰内心没由来的慌乱,他从袖口掏出小白罐子,在大福眼前晃了晃,“我见你白日在哨垒站岗盯梢,脸颊和手背都被风吹得皲裂了,在镇子上义诊的时候,特地找杂货铺买了獾子油。”
此番去镇子上给百姓义诊,原是轮不上他这等小医师,是他主动找冉大夫自荐,就为了去买这东西。
他说着,用指腹从罐子里挖出一小勺,照着大福脸颊上干裂起皮的地方抹了下去,一面小心翼翼地抹匀,一面继续叮嘱道:“你莫要看不起这东西,它虽比不得上京的脂膏,却是大多数普通百姓都用不起的金贵之物,不过你也别舍不得用,等我下回去镇子上再给你买...”
他自以为自己表现得足够正常了,哪知大福像是身子底下扎了刺似的,歪头晃脑地躲着他。
“你跑什么?”常庭晚皱眉,手里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有点不得劲...”大福坐直身子,面露难色地回话,被抹上獾子油的地方些许刺痛,他不敢去蹭,怕惹小世子生气,阿爹说了,不能拂了待自己和善之人的心意。
“痒就忍着!看看你这脸上,哪还有刚入军营时的白净模样?什么芝兰玉树的谢家小公子,我瞧是山沟沟里跑出来的野人!”常庭晚掰正他的脑袋,迫使他直视自己。
二人眸光猝不及防地相撞,大福犹自想起些什么,呲着大白牙,朝他傻愣愣地笑,半晌,极小声地说道:“你好像我爹爹呐,我小时候贪玩受伤,我爹爹便是如你这般,小心翼翼地给我上药....”
他话还没说话,莫名抬了辈分而被臊红脸的小世子一把将手中的小罐子丢给他,“你自己抹吧,我可不想做你阿爹。”说罢,便起身扬长而去。
转日,常庭晚照往常一般时辰,掀开寝帐的帘子,前脚还没跨出门,迎面就被塞了双靴子。那靴子外表看起来与普通士卒脚上穿的军靴无异,内里却添了上好的皮绒,一脚蹬下去,浑身都是暖的。
正是满崽给大福缝制的那双靴子。
昨夜大福给小世子捂脚的时候,悄悄地丈量了他的尺寸,约摸着同自己差不离,想到小世子每天都得跟着冉大夫跋山涉水地四处去采药,这双绒靴,他穿着应是极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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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后过了一年,大福随队外出巡逻,遭山匪埋伏。
他率三十余人,同近百名山匪周旋交涉近两日,成功拖延到程琰收着消息,带兵前来援救,最后将山匪全数歼灭,常知衍为表嘉奖,顺理成章地将他收作了自己身边的亲兵。
“疼疼疼,你轻点轻点…”被常庭晚按在庵庐里上药的“大功臣”,呲牙咧嘴地呼痛。
“你这傻子,不要命了?程将军都已经赶到了,你还闷着头往前冲什么?”常庭晚得知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后,冷着脸训斥他道,但上药的力度却不动声色地减轻了几分。
“那不是正好有匪徒挣脱开钳制,提刀朝着程将军劈下来了嘛…”大福尝试着替自己辩解着,意料之中脑袋上挨了结结实实的一巴掌。
常庭晚淡然自若地收回手,还不忘揶揄他一句。“若非程将军眼疾手快,将你一脚踹开,你这小命都得搭在那儿!”
乍一提这个,大福来了劲儿,他梗着脖子找补道:“我阿爹说了,行军打仗就没有不受伤的,即便受伤了也不丢人。”,他指指自己胳膊上一寸长的血淋淋伤口,得意地挑了挑眉,“瞧见了没?这叫勋章!常叔伯夸我有勇有谋,是爪牙之将呢!”
常庭晚拿着纱布的手一顿,他想说这算是哪门子的勋章,一准是做阿爹的人担心儿子在外受伤,一时半会儿回不了家心里难过,故意哄骗大福的,又想起他那个说话没个正经的爹,轻摇了摇头,有些无奈道:“虽是勋章,但到底是受了伤遭了罪,倘若被你阿爹和爹爹瞧见,指不定要多心疼呢。”
大福登时就不吭声了,乖乖巧巧地坐在他身边,抻着个胳膊,等着他给自己包扎。
常庭晚的医术自幼得名师亲传,自然是极好的,只见他仔仔细细地将凝血的药粉洒在大福伤口的周围,而后用干净细长的棉帛将其一圈圈缠绕,直至再也透不出半点殷红才作罢。
他神色前所未有的专注,手中的动作熟练而轻柔,似是在擦拭一件不可多得的稀世珍品。
大福的心无端漏跳了一拍,继而如擂鼓般快速震动,他蓦然垂下眼帘,眸光落在常庭晚稳稳系带的修长手指上,不同于自己常年习武练得的略有些粗粝的手,小世子行医的一双手骨节分明,指尖修剪得圆润干净,因着稍稍用力,瓷白皮肤上现出浅浅的青筋,莫名让人挪不开视线。
“你瞧什么呢?”常庭晚被这炽热的眸光盯得浑身发烫,后颈慢慢泛起绯红。不知何时,原本明亮的营帐仿若铺天盖地的布下一张细网,将二人紧紧地缠绕在一起,连空气都变得稀薄起来.
他故作若无其事地清了清嗓子,将最后一截棉帛抓紧后,整个人后退了一大步。
“没、没什么,就是觉得你的手真好看...”被戳中心思的大福迅速别过脸去,躲闪开他的问询,好似觉得自己此举太过于刻意,他立时起身,被触碰过的地方还残存着小世子指腹间的温热,一汩汩地往四周晕开,说不上是刺痛,亦或是酥麻。
“既是如此,我把这里收拾一下,等会儿还得给其他人换药。”常庭晚神情自若,连语气都是以往的淡然清冷,平常地让人瞧不出半点端倪,殊不知只要再与其多待一丁点的时辰,便要藏不住马脚。
大福这个墩憨率直的性子哪里能看得透这么多东西?以为常庭晚此言是赶人的意思,他忙不迭整理好衣衫,收拾起自己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小心思,“我去主营帐那边盯梢,过两日再来。”
“哎。”常庭晚也没有出言留他,眼睁睁地看着他掀开门帘走了出去。沉重的脚步声愈来愈远,直至再也听到任何动静,他倏地呼出一口浊气,紧绷的肩膀缓缓地舒展开来。
这一夜,俩个在床榻上辗转反侧的人都做起了光怪陆离的梦。
大福在大人物面前立了功,又升了官,自然不用再跟周回他们挤在偏僻窄仄的营帐里,现今正跟黎叔住在离着主营帐附近的宽敞寝帐里。
他早起从梦中惊醒时,身下一片潮湿。
黎叔还在睡着,呼噜打得震天响,时不时还磨牙,嘀嘀咕咕地说着梦话。
他轻手轻脚地下榻,从箱笼中翻出一条干爽的亵裤,趁天还没大亮,猫着腰端起木盆悄悄然钻出了寝帐。
无人知晓他此刻有多慌乱,以至于失了警惕心,被解溲回来的常知衍抓了个正着。
常知衍同样经历过血气方刚的少年时期,当下见大福木盆里的白色亵裤卷成一团,便知发生了何事,他拍拍大福的肩头,自以为然地笑道:“好小子,长大了嘛!”
大福一颗心都快要跳出来了,他不敢回答常知衍,甚至不敢直视这位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只讪讪地扯了扯嘴角后,便仓皇逃离。
往常河边蹲满了浣洗衣物的士卒,今日时辰尚早,
他蹲在河边,用力地搓洗着亵裤上的泥泞,脑袋里满当当地塞着常庭晚的剪影,那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无时无刻不在牵扯着自己心里的那根弦,似是只轻轻一触,便可引雷霆轰鸣。
他居然对矜贵的小世子生出了非分之想,还是不能为世人所容的痴心妄想。
他沾着冷水的手用力地拍打了两下脸颊,直至双颊传来火辣辣的阵痛,整个人才冷静下来。
“大福?”
身后猛地传来熟悉的声音,犹如梦中阵阵或温柔或急切的呼唤声,大福喉咙发紧,耳廓蓦地红了起来。
“你一大早跑这儿来作甚?如何还自己洗衣裳?营中不是有杂役吗?”
常庭晚的一连串发问,让本就紧张的大福愈发局促起来,“不妨事,我自己来便好,左右之前也不曾假借他们。”,他这倒是说的大实话,谁敢把自己藏着秘密的亵裤丢给旁人呐?
“哦。”常庭晚淡淡地应了一声,余光中瞥见他被冰凉河水浸得红肿的手,想起昨日夜里做梦时,大福说过的那句“你的手生得真好看。”他心头一哽,登时面色便有些不自然。
原本安静祥和的气氛,因俩人心思各异而变得尴尬,好在起床的号角声及时响起,不多时,士卒们陆陆续续出营洗漱,将这抹清晨的窘迫冲散。
往后,看似再寻常不过的相处隐隐变了味,但谁也没有主动戳破这层窗户纸,更不知这默契的改变究竟是好还是坏。
不久后,谢见君又收到一封家书,信中好大儿通篇夸赞了小世子着手成春,能医白骨活死人的医术。
饶是做阿爹的人再迟钝,也能从过往的书信中咂摸出点不对劲,奈何儿子在外,父令有所不受,他在书房中干坐了大半宿,决计还是随少年心意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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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十七年,北辰在边境集结了数十万大军,意图攻占楚江十三州。
彼时,因出色的军事谋略,以及运筹帷幄的领军才能,一跃成为常知衍身边得力将领的谢瑭,奉命带兵前来此地换防,遭遇敌军前后夹击,正值腹背受敌之时,被困于凌云崖。
数日的胶着战况已然耗尽了士兵们的士气,大伙儿望着茫茫深不见底的山崖,心中一片悲凉。
“谢小将军,属下方才去清点干粮,发现余下的粮草撑不了几天了,如若再突破不了重围,不出三日,咱都得死在凌云崖。”副将躬身上前,朝打昨日起就坐在山崖边上一直默不吭声的谢瑭说道。
谢瑭面色凝重,他何尝不知今日险境?只是派出去的送信之人迟迟没有消息,久到所有人都默认他们再不会等来援军,“别慌。”他温声安抚着焦躁的众人。
身为一军主帅,如果在这个时候自乱阵脚,就等同于将自己,与一起带过来的士卒们,活生生送到敌军手上,任人宰割。
这点浅薄的道理,他还是懂的,更何况,他还得回去见常庭晚呢。
“去清点人数,把粮草都分下去,告诉大伙儿,今夜突围,都给我吃饱了!”
副将领了军令,当即便带人前去安排。
入夜,簌簌寒风在山崖间回荡,好似恶鬼嘶鸣。
金戈相撞的刺耳声响撕破了凌云崖最后一抹平静,伴随着冲锋的呐喊,成片的箭雨从山谷两侧袭来,将士们一个个血眼猩红,只恨不得能分出三头六臂,以此来抵抗敌军压倒式的侵袭。
没有人会在这场几乎没有任何胜率的战役中退缩,他们身后是楚江十三州,今日若守不住凌云崖,他日北辰的铁骑便会踏上熹和的国土,锋利的长刀利箭会毫不犹疑地挥向弱小的百姓。
谢瑭身披银甲,手握红缨长枪,在铁盾般的敌军铁骑之间来回冲杀,所过之处,哀嚎声遍野。他纵马踏在尸山血海中,凛凛威风,令北辰众将士畏之如虎,不得近身。
但这场数量上悬殊极大的厮杀无异是艰难的,即便他以身敌百军,也挡不住面前的士兵一个接一个地倒在血泊之中。
绝望的嘶鸣声裹挟着作呕的腥风弥漫开来,沉重到足以撼动整个地面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标识着常家军的旌旗迎风飘扬,给穷途末路的士兵们带来了一线生机。
钰脅
“是常将军!常将军来救我们了!”
众人齐声高呼。
“来得也太晚了吧!”谢瑭持长枪劈开朝自己冲上来的铁骑,往地上啐了口血沫。
他实在累极了,支撑着狠狠扎进土里的长枪,才能勉强站稳身形。
眼瞅着常知衍的到来,让原本处于劣势的众将士逆风翻盘,谢瑭终于松了口气,忽而身前一阵剧痛,他被没入胸口的一支穿云箭,当众掀翻在地。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还剩最后一章大福的番外~~